天诺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点击量:268 时间:2020-02-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和《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文件要求,天诺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0年1月-9月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根据相关条款,对企业基本信息予以公布。
企业名称:天诺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朱焰焰
企业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新材料产业园区裕兴路517号
联系人及电话:孙长星13165108256
1、生产工艺
以原布为原料,以铜粒、镍块、硫酸、氨水、双氧水、硼酸等为辅料,通过配液工段、真空工段、复合工段、后处理工段等工段生产导电布。
生产工艺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中的工艺,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中规定的有淘汰期限的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名录和装备。
2、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情况
生产过程涉及的有毒有害物质及存储方式、最大存放量如下:
(1)浓硫酸,液体瓶装、质量分数98%,存放于化学品库,最大存放量0.6t。
(2)氨水,液体瓶装、含氨25%-28%溶液,存放于化学品库,0.05t。
(3)硫酸镍,桶装、固体,存放于化学品库,最大存放量0.2t。
(4)硼酸,袋装、固体粉末,存放于化学品库,最大存放量0.05t。
(5)盐酸,液体瓶装、500mg/瓶,存放于化学品库,最大存放量0.06t。
(6)双氧水,液体桶装、25kg/桶,存放于化学品库,最大存放量0.5t。
(7)水性聚氨酯,固体桶装、40kg/桶,存放于化学品库,最大存放量0.2t。
3、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厂区主要为物理气相沉积废气及铜离子反应液首次配置、氨水后期补充过程中挥发产生的少量无组织氨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致房顶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2)废水:排放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分为生产工艺废水、反渗透设备清洗水、车间地面冲洗水、残次品清洗水以及制纯水设备的反渗透浓水、循环冷却水系统定期排污水。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离子反渗透、RO膜处理、化学沉淀等)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MBR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工业园管网。
(3)噪声:噪声源主要为空压机、冷水机组、自动纠偏切割机、水处理设备以及各种泵等,噪声设备均放置在生产厂房内,生产厂房内壁采用吸声材料,并对产生强噪声的冷水机组、自动纠偏切割机、空压机、水处理设备、各类泵等安装减震底座,采取消声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产生的噪声衰减到厂界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夜间55dB)要求。
(4)固废: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物理气相沉积产生的剩余靶材;清洗钛蓝产生的少量滤渣、生产废水处理站产生的少量污泥、废活性炭、废膜、生活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少量污泥以及员工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
4、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铜、镍离子反应工序清洗钛蓝产生滤渣,年产量0.11t,属HW17表面处理废物,废物代码336-062-17;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污泥,年产生量0.88t,属HW17表面处理废物,废物代码336-062-17;生产废水处理活性炭更换产生废活性炭,年产量0.1t,属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39-49;膜处理系统膜组产生废膜,年产量0.2t,属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802-041-49;均委托济南云水腾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5、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厂区事故池、化粪池、污水管网、化学品库、配液中心、危废间、车间等区域均进行了严格防渗处理,建设有200m3的事故池及事故废液收集系统。制定了《天诺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备案。
天诺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7日